【陕亮执行·2024】延川法院:多年旧案一朝结 终本清仓显成效

作者:党金龙 2024-06-28 10:45:27 来源:城市经济导报

“罗某,从今天开始,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归你……”执行法官话音刚落,罗某便激动地说:“延川法院的法官真是为老百姓着想,没想到我这几年没希望的案子竟然在今天执结到位了。”近日,延川法院在“终本清仓”行动中,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据悉,罗某与尚某、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延川法院审理判决,由尚某、张某偿还罗某借款本金13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尚某、张某均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迅速对被执行人尚某、张某财产展开调查,调查显示,尚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张某在延安市宝塔区有房产一套,法院依法查封该房产后启动司法评估和拍卖程序。张某房产经公开拍卖,一拍、二拍均流拍后,在变卖阶段,买受人A某以40万元拍卖成功,但腾退工作陷入僵局。

腾退过程中,执行干警先后多次做被执行人张某思想工作,并张贴腾房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由于张某是担保人,对抗情绪较大,一直拖延,拒不腾退。随即执行干警又多次电话联系、上门沟通、释法说理,张某仍没有配合的意愿,执行干警决定强制腾退该房屋。

为确保腾退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干警事先制定强制腾退预案,细化分工、统筹安排,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工作者全程见证。强制开锁后,被执行人家属赶到现场阻碍执行,执行干警对其耐心劝解和释法明理,代表委员等也与其沟通,告知其阻碍执行的严重后果,最终在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家属配合清场交付,该房屋顺利交付买受人。由于该案未查到其他财产线索,申请人罗某也无法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后申请人罗某向执行干警反映,被执行人尚某与妻子鲍某诉讼离婚,尚某几乎“净身出户”,相关财产均归鲍某所有。获悉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西安市调查鲍某房产登记信息。经过调查了解,该房产是尚某与鲍某婚姻存续期间所购,离婚时将房屋登记在鲍某名下,由其占有。执行干警结合多年办案经验,初步认定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遂将该房产依法予以查封。

查封后,鲍某认为该房产归自己所有,前夫尚某所欠债务与自己无关,遂向我院提出执行异议,我院经审查作出裁定,撤销对该房产的执行。申请人罗某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延安中院认为可以对该房产进行执行。随即该房屋进入司法评估和拍卖程序,经一拍、二拍均流拍后,申请人罗某同意接受以物抵债。当时该房屋已出租,有人居住。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通罗某工作,宽限腾房日期,鲍某保证于2024年2月底腾房,但当交付期满后,鲍某仍不配合交付工作,罗某即将全部实现的权益又现波折。

案件一日不结、执行一日不停,作为一线执行人员,初心亦在,千般辛苦、万般奔波,确是无悔。延川法院执行干警结合“陕亮执行·2024”专项执行行动,全面梳理核查终本库存案,分类施策。罗某与尚某、张某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干警以专项行动终本清仓工作为契机,再次前往西安市做鲍某思想工作,既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又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终鲍某在承诺的六月底完成了腾退。该房屋顺利完成交付,申请人罗某主动将房屋二拍价格的一半金额交还给鲍某,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终本不是终结,执行永不停歇。下一步,延川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终本清仓”相关部署要求,紧扣“控增量、清底数、去存量”,着力化解执行“历史包袱”,全力推进终本积案实质化解,切实办好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

责任编辑:刘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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