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公安交警开展重污染天气车辆尾号限行查处工作

2023-12-28 13:36:04 来源:城市经济导报

为改善空气质量,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至红色预警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2月27日7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措施。周至公安交警及时发布机动车单双号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进行劝返及处罚,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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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中队、城区中队、直属中队、指挥中心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路段、重点路口设卡排查,禁止限行车辆进入城区,同时提示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临时交通管控措施。

周至县限行区域:县城环沙路(含)以西、环城南路(不含)以北、石桥路(不含)以东、环城北路(不含)以南。

限行规定: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施单日单号限行、双日双号限行。即单日限行车牌尾号为1、3、5、7、9的车辆,双日限行车牌尾号为2、4、6、8、0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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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重污染天气违法限行规定进行现场处罚

下一步,周至公安交警将在辖区多个路口设置货车劝返管控点,分别对重型货车进行24小时劝导管控,并提示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临时交通管控措施,切实提高广大驾驶人的环境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刘静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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