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神木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解决全市老年人“急难愁盼”,在制度建设、机构建设、质量提升等方面探索创新、持续发力,养老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初步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城乡均衡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近日,神木市民政局局长张怀明就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接受了专访。
问:张局长,我们知道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成为当下老百姓热议的民生话题,也是政府重点民生项目之一,那目前我市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养老机构建设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张怀明:我市常住人口57.12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7.23万人,占总人口比例12.66%。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养老服务机构396家,服务老年人7926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85张。其中,公办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2家,建成养老床位600张,入住特困老人278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共有10家,建成养老床位1422张,目前服务老年人592人;村级养老机构共有339家,建成养老床位4182张,目前服务老年人6628人;民办养老机构共有19家(其中医养结合3家、养老院8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家),目前入住老年人2810人;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26个,目前服务老年人2618人。
问:对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神木市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怀明: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老有所养一直是全市老百姓挂念的事和政府关心的民生实事。神木市委市政府也一贯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其列为全市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之一,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制度建设。2023年,市委、市政府将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全市民生工作“一号工程”,成立全市养老机构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市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慈善协会和民生慈善基金会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通过规范养老服务实施建设程序和标准,加强各类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在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神木市农村孝善养老扶贫实施方案》《神木市失能半失能兜底保障对象医养结合集中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神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逐步显现。
问:对于民政兜底保障的贫困群体来说,他们在养老方面能享受到哪些政策的关怀?
张怀明:我们平时说的民政兜底保障的贫困群体从养老方面讲主要是指城乡特困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三无”人员的保障。
特困老人作为全社会贫中之贫、弱中之弱的特殊群体,特困供养工作的一举一动牵动着全社会的敏感神经,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文明底线,针对特困老年人的需求,我市实行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的方式,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全面落实政府兜底线、保基本的兜底职能,确保特困老人“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目前全市有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2所,设置养老床位600张,入住特困老人278人,全市特困老人的入住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随着我市城市化持续推进,农村空心化逐渐凸显,农村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针对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市积极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和养老院建设,目前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已建成365家,服务老年人5175人。
针对城镇社区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我市积极推进“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家政保洁、精神慰藉、应急处理……老年人多方面需求都能通过“15分钟养老服务圈”得到满足,让越来越多的专业服务跟着老人走。目前全市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6家,服务老年人2618人;同时针对特殊群体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对在城区居住的65周岁以上本市户籍家庭困难且有居家养老需求的,特困、失能半失能、失独等八类老年人,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助急、助餐、助洁、助医、助购、助乐、助行、助学等服务,目前服务2900人,服务时间7.5小时/人·月。
针对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和机构护理难度大,老人康养服务要求高的现状,我市积极推进医养集合工作,目前全市建成医养结合养老机构3家,服务老年人170人。
问:神木市在促进养老服务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方面,有哪些思考和举措?
张怀明:民之所需,政之所向。为回应老年人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期待,我市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改革,积极构建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有效破解了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养老服务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养老服务正朝着更高质量发展。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民政部等相关部门紧锣密鼓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在财政投入、机构建设、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综合监管、人才培养等方面守底线、把关口、出真招,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建设。为进一步夯实我市养老服务基础,2023年我市财政投资5.2亿元新建改扩建299个养老服务设施,其中新建改扩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个;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97家,改扩建176家;新建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4家,改扩建1家;新建社区老年食堂7个。
二是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养老服务公益属性。为确保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健康运营,我市出台了《神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补助办法》,对全市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进行补贴,其中,新建每张养老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8000元,改扩建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6000元,民办、公建民营公益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建成运营一年后,根据实际入住老年人数给予运营补贴、伙食补贴10元/人/天。各类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不超过4人,每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经费15万元。取暖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甲醇费等相关基础运行费用市上据实安排。对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投入运营满一年后,给予每个每年运营补贴15万元;就餐老年人伙食补贴10元/人/天。取暖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甲醇费等相关基础运行费用市上据实安排。农村互助幸福院投入运营满一年后,按考核结果给予运营补贴,原则上服务老年人数必须在20人以上,特殊情况最低不得少于15人。其中,伙食补贴10元/人/天,向老年人收取5元/人/天;农村互助幸福院工作人员不超3人,每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经费10万元。取暖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甲醇费等相关基础运行费用市上据实安排。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城乡特困老人,低收入的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失独老人、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困难老人、省级以上老劳动模范等特殊群体提供养老服务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根据实际入住(服务)老年人数,按每人每月100元至300元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入住机构养老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居家养老接受上门服务的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抵顶养老服务费。对符合要求的养老护理员,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按月计算,具体补贴标准为: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每人每月补贴5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补贴增加50元,累计岗位补贴每人每月不超300元。
三是守住养老机构安全底线。近年来,我市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连续开展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备案、监管、执法等具体措施;开展非法集资隐患排查整治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
四是打造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引擎。组织开展养老院长和护理员培训,通过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强化激励引导,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问:展望未来,神木市养老服务发展有哪些目标?
张怀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未来几年,神木市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便可及,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更加合理,为老服务更加专业,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充分发挥,高质量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让全市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