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税务系统各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商洛市柞水县税务局坚持“12345”工作法,充分发挥党委纪检组专责监督职能,推动专责监督务实增效。
“一把握”,把握好“监督的再监督”的政治定位,抓住牛鼻子。柞水县局党委纪检组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汇报、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发票电子化改革、节假日期间遵规守纪情况、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政治机关建设、“枫桥式”税务局创建、疫情防控、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通过召开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专题会商会议、全面从严治党会议,提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并协助县局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相关工作。
“两对照”,对照“一实施办法、一工作规范”开展监督工作。对照《税务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并按季度下发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提醒单,其中县局党委主体责任18项、党委书记主体责任28项、各党委委员主体责任24项。对照《税务系统纪检机构监督执纪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专项监督4次,出具党风廉政意见16人次,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109人次。
“三整合”,整合党委纪检组、机关纪委(含各支部纪检委员)和业务骨干力量,解决专责监督检查力量不足的问题。创新推出“1+2+N”监督模式,组建由党委纪检组牵头,机关纪委、相关职能部门及业务骨干参与的重点工作监督检查组,充分发挥各自部门优势,深入各分局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县局党委纪检组联合机关纪委,监督检查小组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分局落实县局重点工作、各支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切实夯实了监督职责,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四聚焦”,聚焦政治监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县局党委纪检组紧盯关键环节、重要内容,聚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聚焦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情况;聚焦省、市局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动员部署各项工作落实举措,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整改销号到位,努力实现工作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升。
“五机制”,健全提醒教育、监督检查、通报曝光、督促整改、监督制约工作机制。完善提醒教育机制,利用网格化教育管理制度,进一步做深做实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等工作,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多次组织党委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进一步发挥了反面典型的教育引导作用,实现与会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检视自己、防微杜渐,做到敬畏纪律、遵纪守法。同时,完善监督检查、通报曝光、督促整改等制度机制,构建起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系统外部监督有机衔接、集成高效、贯通联动的良好监督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整改检查“回头看”工作,对相关部门整改不力的典型问题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并对整改资料进行梳理和分析研判,查找漏洞、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