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西安市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大起底”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指出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气瓶和燃气器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安全监管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基本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方案》明确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安全第一、系统治理。聚焦燃气气瓶生产、充装,以及燃气灶具、燃气用连接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燃气器具生产、流通环节,全面系统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守牢安全底线;坚持规范监管、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城镇燃气相关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持创新引领、数字赋能。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推进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燃气气瓶和燃气器具产品数字化安全监管能力,依靠数字赋能提升产品本质安全水平;坚持打击违法、加强惩戒。抓紧排查燃气气瓶生产、充装,以及燃气器具生产、流通环节的突出问题,严格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信用惩戒力度,强化震慑效应。
《方案》明确23项重点任务,聚焦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执法稽查、价格监督等方面,突出燃气气瓶充装单位整治、燃气气瓶制造和检验整治、50kg“气液双相”问题瓶整治、燃气压力管道生产环节整治、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整治,全面加强燃气器具生产单位全覆盖监督抽查、加强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加大对燃气器具经营环节监督检查、监督抽查频次和力度,严查燃气气瓶生产单位违法行为、燃气相关产品销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燃气气瓶充装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气瓶检验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重点整治向用户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或变换名目另行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大力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广泛进行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燃气器具产品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关注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社会氛围。
《方案》要求要深入领会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城镇燃气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依据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方案,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切实把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要结合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着力加强城镇燃气领域监管执法行风治理,突出重点领域,深挖问题隐患,紧盯整改进度和质量。要建立联动机制,积极配合消防救援、商务、城管或住建、应急管理、公安等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工作衔接,增强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